格力电器:珠海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已同意股权转让事宜

2019-12-17 00:36:3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评论:0   [收藏]   [评论]
导读:  格力电器混改落定。12月15日消息,格力电器今晚公告,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批复,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
  格力电器混改落定。12月15日消息,格力电器今晚公告,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批复,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格力电器2日晚间曾发布权益变动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约9.02亿股格力电器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

  据格力电器今年三季报,截至9月末,在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格力集团持股18.22%,为第一大股东。此外,董明珠持股0.74%,为第七大股东;高瓴资本持股0.72%,为第八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除深港通(陆股通)外的两大股东珠海明骏和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5%和8.91%,而公司原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持股比例降至3.22%。考虑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席位安排,格力电器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5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贤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背后实际操盘者是高瓴资本。根据公告,珠海高瓴等一致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推进格力电器层面给予管理层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总额不超过4%格力电器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

  资料显示,格力混改最早始于今年4月1日,当时格力集团计划转让其所持有的格力电器15%股权。

  8月12日,格力集团函告格力电器,珠海国资委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根据方案,格力集团此次转让所持格力电器9亿股,占后者总股本的15%,意向受让方需缴纳63亿元作为保证金,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44.17元/股,即转让总金额不低于398亿元。

  10月2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当天函告公司,经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珠海明骏为最终受让方。

  11月11日晚,格力电器公告称,格力集团当日函告公司,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尚有未尽事宜,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仍在继续协商,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的计划签约日期延后。

  一直以来,董明珠在格力电器的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1月,董明珠成功连任格力电器董事长。9月26日,格力电器管理层投资设立了珠海格臻,由董明珠控股95.2%,格力电器另外17位高管合共参股4.8%。根据格力电器方面的披露,珠海毓秀是珠海贤盈的普通合伙人,而珠海贤盈为珠海明骏的普通合伙人。其中的股权穿透较为复杂,简单来说,就是董明珠与格力电器管理层在珠海明骏的治理结构中也占据了一定地位。

  此前,董明珠在广州举行的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年会上演讲时表示,格力电器现在进行改制,“我们想变成一个真正市场化、法制化、制度化的公司。”董明珠还说,这次格力集团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的股权,是一次让中国企业性质改变的重要实践,目的是找到一个真正好的公司治理模式。

  目前,格力已经迎来了新的企业治理结构、新的管理层激励方案,未来,高瓴能否在业务层面发挥一定作用?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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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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