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未侵权康巴赫蜂窝锅专利 法院判巴赫公司商业诋毁赔偿300万元

2021-01-06 14:49:19   来源:家电消费网   评论:0   [收藏]   [评论]
导读:  家电消费网1月6日讯 前年轰动一时的康巴赫起诉苏泊尔专利侵权案如今有了结果。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苏泊尔公司未侵权,判决巴赫公司在《羊城晚报》(整版)、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刊登声明消除
  家电消费网1月6日讯    前年轰动一时的康巴赫起诉苏泊尔专利侵权案如今有了结果。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苏泊尔公司未侵权,判决巴赫公司在《羊城晚报》(整版)、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苏泊尔公司300万元。

  2019年10月,巴赫厨具用德国康巴赫的名义召开发布会,称苏泊尔侵权其蜂窝不粘锅专利技术。由于苏泊尔是中国炊具行业首家上市公司、我国厨具业的头部品牌,一时之间吸引众多媒体报道。

  10月21日,《羊城晚报》A3整版刊出了巴赫公司的一份《声明》,内容包括“我公司发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盗用康巴赫‘蜂窝不沾专利技术’并仿造、销售侵权产品,严重损害了康巴赫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康巴赫官方微博”所主持的微博话题持续发酵,直指苏泊尔侵权。

  巴赫公司还在发出的媒体邀请函中写有:“我们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我们特邀请您参加‘见证原创’的新闻发布会”。

  2019年11月21日,苏泊尔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巴赫公司前述行为构成商业诋毁,索赔1500万元。

  杭州中院审理认为,巴赫公司所发布一系列信息的核心含义为苏泊尔公司侵害其专利权。但上述信息发布时,并无任何司法裁判或行政决定认定苏泊尔公司构成对巴赫公司专利权的侵害。

  法院表示,巴赫公司所主张的专利权系方法专利,其侵权判定一般需在掌握被控侵权方法的具体步骤后与专利方法进行比对方能确定,不能简单通过产品比对得出结论。而巴赫公司发布信息时,并不能确定苏泊尔公司产品的具体制造方法,遑论已可确定该方法侵害其专利权。

  “巴赫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 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构成了对苏泊尔公司的商业诋毁。”杭州法院认定,巴赫公司发布上述信息缺乏事实依据,易对相关公众形成误导,使人误认为苏泊尔公司侵害巴赫公司专利权已属既定事实。巴赫公司所发布上述信息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虚假、误导性信息,对苏泊尔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损害。巴赫公司构成了商业诋毁,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杜佳)

分享到:
责任编辑:zsz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