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河图公司图片维权套路:虚假授权、高额索赔、谎称合作

2020-07-14 14:41:39   来源:家电消费网   评论:0   [收藏]   [评论]
导读: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微博跟帖中,多位网友点名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存在恶意索赔行为。认为该公司打着版权的旗号赚取不合理利润,一年起诉数百家企业,索要天价赔偿金,是中国版权交易中一颗吸血的毒瘤。
  家电消费网7月14日讯      上周,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发布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调研报告中,不仅明确指出个别图片公司从事图片维权获利,而且首次披露网络侵权图片赔偿金额最低价格为300元,顿时引发饱受图片公司恶意索赔之苦的企业人士热议。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微博跟帖中,多位网友点名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存在恶意索赔行为。认为该公司打着版权的旗号赚取不合理利润,一年起诉数百家企业,索要天价赔偿金,是中国版权交易中一颗吸血的毒瘤。

 (图:冯飞燕是北京河图和中国图库创始人,从2018年开始就用专业软件快速查侵权人)
     “望法院调查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在网上口碑极差,以广撒网多敛鱼的方式,以打版权官司为盈利,批量起诉,一遍遍打电话进行骚扰,以希望和解的方式购买他们图库的会员,不止对网络公司或是小型公司进行起诉,连国家的官媒也被他们起诉,支持版权,抵制恶意起诉。”网友在北京互联网微博下留言。

  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启动“剑网2020”专项行动。重点之一是“着力整治图片机构、版权代理公司存在的假冒授权、虚假授权、恶意索赔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传播秩序。”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侵权图片的最低赔偿金为300元,中等价格为800元。而我在网络媒体转发的一张配图,却被北京河图创意图片公司索要一万,最终2000元和解。河图公司太黑了。”昨天,有亲历者曝光了北京河图创意图片公司恶意索赔的套路。

  套路一:河图公司连骗带吓 骚扰企业无法正常工作

  北京河图创意公司先会给企业发来侵权邮件,然后号称河图法务部相关人员就会加上企业负责人微信。随后就会连骗带吓,以比法官审杀人犯还严厉还凌厉的口吻和语气恐吓企业,称他们做了见不得人必须巨额赔偿的犯罪行为——图片侵权,让企业法人从精神上充满恐惧感和犯罪感。

  亲历者说,河图创意微信给的民事诉讼状并没有盖公章,调解书也没有盖公章,“不知道是不是骗子公司,开始想拉黑。结果就接到河图法务部打来电话,说我法盲,像小偷偷了东西不还。只好微信上继续说。”

  看到企业不想和解,一心只想让法院判决,河图法务部就恐吓说,“你上中国裁判文书网看看,法院都是判我们公司胜诉。““如果你让法院判,判决书会在网上搜到,你公司败诉的丑闻也会让天下人皆知。”

  亲历者说,打官司是个丢人的事,也没打过官司,考虑到怕别人知道,才在河图公司的恐吓中匆匆选择了和解,赔偿了高额赔偿金。

  河图创意显然拥有一整套设计周密、能让所谓侵权人就范的套路。只要加了河图法务部微信,就等于开启了闹心模式。每天当你刚要工作,就会收到该法务的微信,问是否和解,什么时候和解,和解金不能低于5000元,如果不同意赔偿,就法庭见。

  “基本一个多小时问一次,搞得工作都得停下来,几天什么都干不了,太闹心了。”亲历者说,当时烦的他只想赶紧解决这个事情,连详细的版权授权证明都没顾得上,“吓得都不顾上看河图公司的版权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像洗脑一般,一周后就赶紧和解了。”直到看了上周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调查报告,亲历者才知道经历了一场图片公司骗局。

  套路二:河图公司谎称和解费比法院判便宜 逼迫企业私下就范

  河图创意法务人士还会谎称,和公司法务部和解,会比公司请律师去法院立案便宜。“法务和解不了的案子才会直接交给律师,然后让律师去法院立案。”“如果您这个案子最终有律师的话,那和解的话也不可能就是5000块钱了。”

  既然河图公司有法务部,法务员工就是负责和法院沟通维权的,为什么还会请律师去立案?因为律师费不会便宜。对此,和图创意法务人士回复称,“这是公司决定”,“可能是因为有律师看起来比较正规吧。”

  亲历者说,就是因为怕律师费增加打官司成本,最后他选择了和解。

  “没想到和解费比法院判决费用高。”亲历者说,如今知道就是对簿公堂法院也就判几百元侵权费,而他掏了2000元私下和解费。

  “签署的和解书也极不平等,充斥着骗术。”亲历者展示了河图公司出具的调解书——《民事谅解协议书》 。

  “后来律师告诉我,谅解协议书只是在刑事案件中才适用的说法,还有应该是赔偿款而不是补偿款“。亲历者说,其后来也看到同行和图片公司诉讼,法院方面调解出具的是《人民调解申请书》、《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调解书》。

  “”后来了解到,河图公司到法院出庭的人员就是其公司员工,而非聘请律师。”亲历人说,其还了解到,如果打官司请司法部门判决,法院会进行两次调解。一次是起诉之前的诉前调解,一次是立案后的庭前调解。这两种情况下都能在法官帮助下对涉案图片进行沟通。和解后,法院都会出具调解书,汇款方拿到法院送达的盖有双方公章的调解书后,再进行汇款。

  “19个月了,我至今没有拿到河图公司出具的纸质调解书。”亲历人表示,宛如经历了一场电话传销骗局。

  套路三:假借合作骗取高额赔偿金 河图法人冯某事后不认账

  河图创意公司不管是起诉自媒体、网络媒体还是企业,起诉书上基本都是一张图索赔一万元。河图法务会和企业协商时,会称最低是5000元,然后不再降价。此时河图法务会及时推销其图片,称可以购买100张图,抵消一次侵权费。费用是一万元。“那就不签署民事和解书,而改成采购协议了。皆大欢喜。”

  亲历者认为只是一张文章配图,且摄影者也不是名人,拍照也没有难度,只是拍了一张咖啡拉花,5000元赔偿价格过高,特别是看到法院判的相似侵权案件金额在600元至1500元之间,而河图法务又不降价,就辗转托两位朋友找到河图创意公司创始人冯某,希望一千五百元和解。冯某当即表示,和解金2000元最低,可以通过推广合作的形式把钱返还。然而当2000元进账后,冯某就食言了,拉黑了该自媒体。让两位作保的朋友都十分意外和震惊,连朋友介绍不仅没给最低价,还是当时法院判的最高价。


图说:亲历者认为2000元赔偿贵,河图公司冯某马上表示可以通过推广合作形式返还。

  “冯某哪里是为了维护版权,活脱脱是只要钱。”亲历者表示,其托的朋友中,一人为其公司大力宣传过,可谓是其恩人,一人是冯某昔日的老同事。

  套路四:河图公司收取版权赔偿金不开发票 涉嫌偷税漏税

  “一年半多,北京河图创意公司还没有给我开发票。”亲历者说,拨打冯某手机,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一直是“你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亲历者坦言,也问了河图法务部的人,每次都是回复要出庭,见不到冯某。

  亲历者不解:北京河图创意一个月就可以起诉上百家企业,员工都忙不过来,生意可谓相当红火,为什么还会做出不开发票这种不诚信、违规之事?  

  家电消费网向北京河图创意公司求证,但多次拨打其法人冯飞燕的电话,一直未能拨通。

  事实一:河图公司勒索式索赔官司屡次败诉

  河图公司也并不是每次高额索赔都能得逞,遇到有实力的媒体和负责任的法官,河图便败诉。

  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被河图创意起诉,随着专业律师的介入,国家相关部门加强整治,河图创意打着版权旗号,行勒索式索赔之实的真相逐渐被揭开,同时其败诉的官司开始增多。如今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了2起河图创意败诉的官司。一起是河图创意拿着2019年刚得到授权的一个图片作品,向2015年发布到“河津易购”微信公众号的自媒体索要一万元图片侵权赔偿金,被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定其没有维权资格。

  另一起相似,河图创意起诉广州市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图片侵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河图创意提交的《版权声明书》未显示授权期限,且签订日期位于该案一审立案之后,无法确定被上诉人点都德饮食使用涉案图片时,涉案图片归属于河图创意。在此情况下,根据在案证据无法明确河图创意取得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的具体起始日期,亦无法确定点都德饮食使用涉案作品期间河图创意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河图创意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起诉北京青年报因证据不具法律效力被驳回。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日前,河图创意起诉北京青年报,认为有图片侵权。北京青年报社表示,1.原告没提供涉案图片的原始格式图片。2.转让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原告提交的《版权声明书》是单方开具的,不具有著作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最后,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驳回了河图创意的诉讼请求,认为:“依照现有证据无法明确原告取得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的具体起始日期,亦无法确定被告使用涉案作品期间原告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

  河图创意起诉南安家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一张居室客厅场景的图片涉嫌侵权,索赔1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法院认为:“《作品登记证书》为自愿登记,原告未提交申请登记时作品的详细信息,无法核实其提供的原图截图的作品与《作品登记证书》所注明编号的作品为同一作品,原告所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的指向性不明,在没有其他证据进一步佐证的情况下,无法确认原告取得权利的具体指向的作品。”但河图公司进行了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二:河图公司知法犯法 因图片侵权被起诉70多次

  河图公司还因玩现虚假授权而被起诉侵权。天眼查显示,河图公司因著作权侵权、网络传播权纠纷等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案件高达70多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称:“河图创意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域名为eastphoto.cn的官方网站上使用了我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编号为A093033的美术作品一张,并将图片编号从我公司的A093033变更为该公司的EP-023506408,供客户付费下载使用。”“更为严重的是,河图创意公司还将上述作品分销给广州影美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图像分销商。河图创意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享有的合法利益,属于典型的盗版侵权经营。”富昱特公司要求河图创意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河图创意图片公司是和视觉中国一样。专门把一些网上免费的图片,注册到自己公司名下,然后出去碰瓷。”北京一家美食自媒体指出,当然也有时候他们自己玩儿现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以为是免费图片,然而注册之后才发现,他们才是侵权的一方。

  产业观察:河图创意颓势已现 碰瓷式维权模式难长久

  “河图创意打造了一套看起来无懈可击的商业模式。”对此,有产业观察家表示,河图公司起诉的对象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没能力也没精力查证图片授权真伪,大多怕麻烦就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这样才让河图公司的骗术屡屡得手。

  冯某人前打着维护正版版权的旗号,让不少摄影作者与其签约,承诺为其维权,并博得了相关机构的好感;人后却像传销一样,设计了一套骗术,利用企业不熟悉司法流程、不熟悉版权知识、不愿意打官司、没钱请律师、工作忙愿意花钱了事等心理,把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玩弄于鼓掌之间,成为其取之不竭的提款机。

  “碰瓷式维权模式难长久,冯某打造的河图创意图片帝国迟早会崩盘。能忽悠一个是一个,这是冯某为什么连熟人都不放过的真正原因。”产业观察家分析道。

  最高法:虚构版权牟利将予处罚

  2019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白皮书),以及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表示,第一,应当坚持法治原则,该保护的坚决保护,不该保护的坚决不予保护;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应予强调的是,著作权的取得和行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遵循著作权法的规定;与著作权有关的市场经营行为和经营模式还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相关市场监督行政管理制度。

  “应当严格审查照片作品的权利归属证据,并应严格依据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要严格审查照片作品首次公开发表的时间,不得仅以当事人自行标注的可修改的时间证据作为判断发表时间的依据。”(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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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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